录取规则
南通职业大学录取规则

  二、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学校按照江苏省录取政策,通过计算机向省教育考试院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对进档考生按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分数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二)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文化考试(含语数外三门统考和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和江苏省专业统考。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文化分为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分相同时,以专业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