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遵循教育部及山东省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

  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1.提档比例:依据各省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2.专业录取:专业录取以“从高分到低分,专业志愿优先”为录取原则,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高考附加分:依据各省招生办公室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执行。

  4.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