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1、我院将按各省招办的统一安排,为资格线上的考生(身体健康,满足体检标准要求)办理录取手续,第一志愿不足时,也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2、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艺术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无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艺术考生的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省有明确录取规则的除外)。

  3、考生报考文理科类可以兼录;同一专业不同方向可以兼录。

  4、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5、学院为录取考生使用EMS快递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转迁党团关系及户口于我院,并按规定时间入学。

  6、考生进校后根据个人要求,可免费调整专业一次。

  7、  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按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