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除应用英语专业限英语外,其他专业不限。

  (3)男女比例:除助产专业招收女生外,其他专业的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疾考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学院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要求,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高职单考单招按大类平行志愿录取。

  B、考生投档到我院后,我院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D、无专业加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