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各方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男女比例: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与专业体检受限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

  旅游管理、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生物技术与应用、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必须为阴性。

  服装设计、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工业设计、园艺技术、园林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药物制剂技术、生物技术与应用、应用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

  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具体录取规则:

  1.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浙江省一般为105%。

  2. 按照浙江省考试院的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3.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同分时按名次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 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一般情况,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如不能追加计划则按名次先后和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科为数学、理综、外语、语文。单考单招单科顺序排列:专业课、语文、外语、数学。

  6.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无专业加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