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

  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方法请参看2009年各省市招生报或《云南招生》报,或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咨询。我校参加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第一批统一招生,录取原则为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段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报考英语教育、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2008年我校共招生24个专业,文史类录取最高分498,最低分436;理工类录取最高分464,最低分385,仅供2009年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