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八、录取规则说明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选拔新生。

  2.调档比例: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文件执行,我校调档比例一般为100%。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录取,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学院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的规定,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无专业级差分数要求,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原则。

  7.我院对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