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常州大学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2、学校调档比例根据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报考情况,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3、普通类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文科考生语文分数高者优先、理科考生数学分数高者优先,以上条件都相同的考生英语分数高者优先。

4、我校对江苏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1B1C(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排序,后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如在排序中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文科考生语文分数高者优先、理科考生数学分数高者优先,以上条件都相同的考生英语分数高者优先排序。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录取规则按下面第5、第6条执行。

5、艺术类录取规则:

美术类:(陕西省考生适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

(陕西省外考生适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总分(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采用美术类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按我校校考成绩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采用音乐类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按我校校考成绩计算)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表演: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体育类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适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总分(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江苏省外考生适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