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本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无。但本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2、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但报考食品、生物、酒店、旅游、烹饪及茶类专业要求肝功能检查及乙肝表面抗原并需合格;食品、生物检测(验)、酒店、烹饪类专业无色盲、色弱。

  3、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2米;五官端正且无明显疤痕。烹饪专业无高度近视。

  4、对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是: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

  (2)江苏:必测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3)江苏: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根据考生特征分、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区根据考生总分、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江苏: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其他省区按总分高低排序;(5)专业确认原则:A、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B、参照考生选测科目与文理专业相匹配;C、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尽量调剂到相近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处理。

  6、本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