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规定、政策及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八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合格。

  第九条 凡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规定的高职(专科)录取线,且填报我院的第一志愿,我院将按照学生投档分严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条 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专业安排按学生投档分高低以第一志愿为主,在第一志愿满额后,按照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