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江苏省普通招生录取原则:

  1、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 “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3、投档科目要求:

  普通类:选测2C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海外本科直通车类:选测2D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中澳合作办学类:选测2D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4、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1:1.2进档。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和专业间“分数优先”的方式顺序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

  (1)普通类专业:若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则依据报考专业,选工科专业则比较数学,选文科专业比较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同等条件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专业: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海外本科直通车类、中澳合作办学类专业:若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再比较英语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5、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等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6、矿井建设、矿山机电、工程测量技术和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安全方向)专业只招男生。

  7、文秘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8、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外省普通招生录取原则:

  1 、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 1 :1.2进档。按照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 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具体录取办法:

  以高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

  (1)普通类专业:投档分相同时考虑与专业相关的学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加分投档考生。

  3 、矿井建设、矿山机电和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