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录取规则

1、 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 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 我院录取时按专业招生,以下各专业考生入学后,根据个人意愿在本专业内选择其中一个方向就读。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ACCA、国际会计ACA、CPA就业定向班、MPAcc专业硕士4个专业方向,金融工程专业:美国CFA 2+3本硕连读国际班、英国IFA2+3本硕连读国际班2个专业方向,审计学专业:英国ACCA 2+3本硕连读国际班、美国AICPA2+3本硕连读国际班2个专业方向。

4、 对于江苏考生,投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5、 高考成绩总分相当时,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分数高的考生,2+3本硕连读的国际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

(二) 艺术类录取原则

1、 我院不单独设置艺术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

2、 录取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