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的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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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的意见》解读
 
    校外教育辅导站是我省基层关工委在社会教育实践中的一大创造。切实加强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对全面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作用。自前年五月省教育关工委和去年七月省关工委在南通召开会议推广校外教育辅导站经验后,全省各级关工委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在各级文明办和教育部门的支持下,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依靠广大“五老”,建立了 15579个校外教育辅导站,创设了青少年关爱服务的新平台,促进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的构建,推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顾秀莲和中国关工委领导同志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和省委老领导都高度重视,热情支持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建设和发展。为进一步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建设,做好规范提高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和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水平。
  一、为什么要全面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其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规划有哪些?
  答:全面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2004年8号和省委11号文件精神,以提高未成年人整体素质,促进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培养富有理想、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江苏人为目标,以思想道德教育为重点,通过主题教育、学习辅导、文体活动、助学帮困、社会实践等主要形式,努力把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成为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假日乐园,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的重要载体,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实到基层的工作平台。
  我省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省委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全面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力争到2010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和城镇社区普遍建立校外教育辅导站(中心),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建成多个校外教育辅导站,基本实现校外教育辅导站在全省各村、社区的全面覆盖。各市、县(市、区)、乡(镇)要制定具体规划,扎扎实实分步骤组织实施。规划实施中,各地要重视村和社区中心辅导站的建设,以中心辅导站来辐射、带动一批分站及联办辅导站和家庭辅导站,形成校外教育网络。
  各级文明办、关工委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住时机,加大力度,大力促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开创校外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全面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创新校外教育辅导站教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
  答: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建设要坚持立足基层、就地就近、小型多样的原则,可采用村办、社区办、家庭办、企业家赞助办等多种办站形式。辅导站规模可大可小,可以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或住宅小区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有机结合。中心辅导站应具有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教学辅导室、电脑教学室等活动阵地,有条件的还可以配备必要的电教设施,能满足讲座辅导、文化活动等基本需求。
  校外教育辅导站教育内容一定要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要突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这个主题,不断拓展思路,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教育内容。要善于把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外教育和校外实践活动。一是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和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提高思想道德素养。可开展多种宣讲活动,组织时政形势、革命传统主题报告、道德和法制讲座、老干部讲历史和战斗故事、回乡大学生谈成长之路、读书心得交流、科普知识介绍等。二是进行文化辅导,提高青少年文化知识水平,包括对文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对家长进行家教指导等。三是开展兴趣小组活动,培养青少年多方面的才能。可集中社区资源,聘请有专长的老师开展美术、书法、舞蹈、乐器等方面的辅导。四是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包括教唱革命歌曲、经典诵读活动、编演文艺节目、举办暑期电影周、开展征文比赛、体育比赛、故事演讲比赛等。五是开展社会实践和道德实践活动。组织社会调查、开展科技文化活动、公益活动以及“手拉手献爱心”、为“五保”老人送温暖、“为环境保护出一份力”等志愿服务活动。六是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教育。以“共沐七彩阳光,和谐从心开始”为主题,开展谈心活动,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孩子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心理困惑。
  校外教育辅导站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必须适应学生和家长的需要,重视个性化教育。要特别关注青少年中的特殊群体。在留守儿童较多的苏北苏中地区,要着重关心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和管理;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较多的苏南地区,要注意保障外来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注重做好一些学校“双差生”、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儿童的关爱工作,做好对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还要注意做好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和刑释解教青少年的教育,转化其思想,感化其情感,使他们健康成长。
  三、《意见》在重视校外教育辅导站的硬件建设,建立和完善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地等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必须坚持贯彻执行中央2004年8号和省委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进行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住宅新区建设中,配套建设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文化活动场所,特别是社区和村的文化活动中心(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要把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纳入其中,争取用3-5年的时间,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地方,每个社区、村要有一所文化活动中心和校外教育辅导站。各地博物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
  要切实加强各级各类校外教育辅导站的软硬件建设,软件上做到有校外辅导员队伍、有规章制度、有活动计划、有开展各项活动的记录;硬件上做到有活动室、有桌凳橱、有书报刊、有文体活动器材。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多方筹措资金,在基本设施到位的基础上,逐步添置文体活动器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设绿色网吧,以适应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建设要实实在在,不搞形式,确保建成一个,办好一个,真正取得实效。
要妥善解决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经费问题。总的原则是坚持量力而行搞好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不增加农民负担,不形成新的村级债务。创办校外教育辅导站完全是一种公益性事业,地方财政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安排一定资金给予支持,同时要发动各级机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
  四、如何理解《意见》中,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形成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校外教育辅导站的辅导水平?
  答:校外教育辅导站能否办好,关键是要有一支热心青少年教育事业、有较强辅导能力、具有高度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的辅导员队伍。要继续动员和组织“五老”参加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要动员和组织寒暑假返乡大学生、本地有一技之长的专家能人,担任兼职辅导员。辅导站要根据离退休人员和其他志愿服务人员的变动情况,不断调整充实,确保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后继有人。要制定辅导员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辅导水平。要探索辅导员的激励机制,以奖代补,切实保护他们的积极性。省文明办将会同省关工委每1-2年举办一次校外教育辅导站负责人培训班,每三年对校外教育辅导站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各省辖市文明办要会同当地关工委定期开展基层校外辅导员培训班,全面提高校外辅导员的水平。各市、县(市、区)对校外辅导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也要进行表彰奖励,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五、请问:《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对全面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工作的领导有哪些规定?
  答:全面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建设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各级文明办、关工委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作出全面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的规划和部署。各级文明办要把全面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作为各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列入各地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要采取措施,大力扶持城乡、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要重视把有关部门的力量整合起来,支持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建设。各级关工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具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发动离退休老教师积极参与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发动农村、社区附近学校支持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帮助校外教育辅导站开展各项活动。对参与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的在职教师,要纳入对学校和教师的考评体系。到社区、乡村从事校外教育的在职教师,要主动同当地关工委组织联系,共同谋划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建设和发展。
  校外教育是一项全社会的事业,要加强同文化、科技、体育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为校外教育辅导站开展活动提供条件。村(社区)党组织和关工组织要发挥好主体作用,争取各方支持,抓好组织实施。总之,要明确各部门在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中的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各地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区全面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新闻舆论部门要大力宣传各地加强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老教师、老干部在校外教育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无私奉献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使各地校外教育辅导站在各方面支持下,持之以恒,常办常新,为提高未成年人整体素质作出积极的贡献。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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