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21年新疆职业大学录取规则

2021年新疆职业大学录取规则

新疆职业大学 时间:2021-09-05

2021年新疆职业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新疆职业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新疆职业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其他专业。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二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本校组织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考生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文理科填报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空中乘务专业体检标准按《民航乘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第三年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第十六条   特殊类计划录取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职业大学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新疆职业大学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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