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21年新疆警察学院录取规则

2021年新疆警察学院录取规则

新疆警察学院 时间:2021-09-05

2021年新疆警察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新疆警察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新疆警察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按照专业性质分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招录。


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阳光招生”工程,录取时按照国家教育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以及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相关通知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录取时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按照总分、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坚持公开信息、公平竞争、公正选才。


第二十一条 侦查学定向招录培养计划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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