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21年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2021年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1-09-04

2021年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不宜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西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进校后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专业受限者将调整专业。


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加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中职学校考生报考我院,必须参加对口高职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基础考试内容为中职文化基础课程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第十四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西藏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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