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21年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21年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时间:2021-09-04

2021年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录取规则


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性别比例要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同分录取规则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成绩排序作为录取的依据。具体如下:


1、文史类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文科综合;若再同分,则看外语。


2、理工类依次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理科综合;若再相同,则看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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