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录取规则

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录取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时间:2021-09-03

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一条  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院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我院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对于部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分专业时,学院根据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相邻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一般为1分,不超过3分),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具体分值设置以能使学院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同分排序细则:1、理科考生按照数学成绩和理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成绩和文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3、不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四条  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一个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否则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1年该专业面向黑龙江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西省、陕西省、重庆市和贵州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事宜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1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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