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21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21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时间:2021-09-02

2021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纪检监察室监督、招生就业处负责录取的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专业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均不需要英语口试。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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