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21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2021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2021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录取。


第十六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指导处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逾期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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