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21年临沂大学录取规则

2021年临沂大学录取规则

临沂大学 时间:2021-08-29

2021年临沂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临沂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临沂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执行。认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招生类型、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类型:夏季高考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专业在常规批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报考英语相关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发放及成绩的使用


临沂大学各艺术专业(除统考专业)均参加2021年山东省高校专业联考平台,并认可其测试方案、分数计算办法、投档规则及相关专业合格证。获得专业合格证者方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1.层次: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2)山东省联考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组织)合格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山东师范大学平台组织)合格成绩,认可联考主项为声乐、器乐的合格考生。


音乐学专业(招收民族器乐方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山东师范大学平台组织)合格成绩,认可联考主项为民族器乐的合格考生,主要招收二胡、板胡、柳琴、琵琶、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贝斯等乐器演奏的考生。


(3)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当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21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2.层次:专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类、舞蹈类专业使用我省美术类、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


(2)其他专业:


音乐教育(师范类)专科专业:使用本科院校音乐类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使用本科院校音乐类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录取山东省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省外生源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3.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浙江省及天津市等参加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对不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对投档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舞蹈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联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音乐类专业(使用联考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外本科专业:


若招生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按投档成绩录取。否则:美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文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录取原则一致。若按照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时,出现成绩平行的情况,文史类、艺术文考生依据文综、语文、英语成绩;理工类、艺术理考生依据理综、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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