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报志愿时,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怎么评定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设置情况和申请评定标准。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年具体的奖励名额由自治区教育厅核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获得当学年学校年级前十名或当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全年级本专业排名位于前10%;
(五)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年具体的奖励名额由自治区教育厅核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其当学年学生在年级前十名;或获得学校上一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当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全年级本专业排名位于前30%;
(六)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或综合素质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补考、重修一律不给予参与。
政府奖学金
政府奖学金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每年具体的奖励名额由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核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生活俭朴,热爱生活;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其大学二年级当学年学生在年级前十名;或获得学校上一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当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全年级本专业排名位于前30%;
(六)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或综合素质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两档执行:
一等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等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成绩合格;
(五)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