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21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章程

2021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章程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时间:2021-03-23

2021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章程


分类考试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章程,供大家参考: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 特制定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1 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威宁县滨海大道 777 号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新型现代化高校。学校秉承“学以致用,报效祖国”的校训,围绕“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现代服务”三大行业,设置了机械工程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艺术学院、退役军人继续教育学院五大学院,共精准开设 28 个专业,并建设了一支高素质“双师型”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师资队伍。


学校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思想,坚持“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严爱结合人性化管理”的现代教管模式,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积极为学生拓展就业渠道,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建立校企融合订单培养关系,培养了一批又一批适应企业发展的能工巧匠和爱岗敬业的“工贸之星”,彰显了鲜明育人特色和优良教学质量,使学校获得“教实学、育真才、严管理、优就业”的良好赞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黄文霞


副组长:祁 飞


成 员:张正君、王学才、杨金钱、杨 琴、


罗孝龙、庹志兴、陶显俊。


招生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正君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为招生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黄文霞


副组长:陈海波


成 员:学院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所有参加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文件规定的工作要求,接受广大考生、家长的监督,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违反招生录取纪律、徇私舞弊者 , 认真查实 , 严肃处理。对违规操作、违反纪律者,应及时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要严肃查处 , 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857-6339309(兼传真)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 2013 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级以上等第。


2.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填报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 09:00 至3 月 25 日 17:00: 按通知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我校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8 日 09:00 至4 月 14 日 17:00: 按通知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我校六个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时间为 3 月 14 日,9:00—11:30


2.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内容为:职业潜质、特长展示、反应能力等。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命题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各州市招办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内容为:职业潜质、特长展示、反应能力等。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 300 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分别是 120 分、100 分、80 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 , 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1. 普通高中考生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的平均数的 50% 加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 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则以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 中职考生、艺术体育类考生采用文化考试成绩的 50% 加上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 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则以文化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 第一次考试后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在第二次填报我院志愿时应选择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可以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排序成绩。


4. 退役军人报考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录取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 162cm, 男生身高175cm 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2)高 速 铁 路 客 运 乘 务 专 业: 女 生 身 高162cm、男生身高 172m 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1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民办学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后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8000 元 / 年。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000 元 / 年。


第十四条 助学金


1. 学生持学院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门程序司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可贷 8000 元。


2.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一档每生每年 3800 元 / 年;二档每生每年 3300 元 / 年;三档每生每年 2800 元 / 年。


3. 建档立卡户减免学费 3500 元 / 年,另发放3000 元 / 年助学金和 1000 元 / 年生活补助。


4.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 用于增加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


5. 特殊困难补助: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如无经济来源的孤儿、丧失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或灾害造成家庭无能力缴纳学费等学生 , 由乡、镇、街道及其以上政府部门出具证明 , 学院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其解决困难。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贸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工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贵州省威宁县滨海大道 777 号


邮 编:553100


网 址:http://www.gzgmzyxy.cn﹣76﹣


招生专用 QQ 号:59356237


微信公众号:gz_itc


电子邮箱:gzgmxy@126.com


咨询电话:0857-6339313、6339309


黄老师:13870690098(威宁县)


祁老师:15270027878(毕 节 地 区。 除 威宁县外)


张老师:13970878163(遵义地区)


杨老师:15270961223(黔 西 南 地 区、 安顺地区)


庹老师:15911401021(六盘水地区)


陶老师:15086365958(贵阳市)


罗老师:15286554307(铜仁地区)


王老师:19985470888(黔东南地区)
© 2006-2024 如意了 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