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21年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章程

2021年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章程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1-03-23

2021年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章程


分类考试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章程,供大家参考: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 特制定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 2021 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时光校区百花路


学校情况简介:学院创建于 1979 年,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占地 511 亩,在校生 1.3 万余人,开设有建筑、设计及艺术、设备、材料、信息及管理等六大专业群共41 个专业。学院施行综合素质学分制,践行“学鲁班精神,做大国工匠”的育人理念,以“书香建院、歌声建院、技能建院”活动引领校园文化建设。学院是国家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省级优质高职立项建设学校。拥有建筑、材料、设备等各种专业共 70000 ㎡实习实训场所。近年,学院办学质量稳步提升,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等多家中央及地方媒体对学院办学的情况进行过专题报道,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良好评价。


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制定、分类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等重大事宜;成立由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整个分类招生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 2021 年分类招生考试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 已参加我省 2021 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 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


2. 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21 年 3 月 19 日 09:00 至 3 月 25 日 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1 年分类考生招生章程》及《贵州省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分类招生招生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计划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次填报六个专业志愿。


2. 第一次录取结束后,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如果仍有缺额专业及计划,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 2021 年 4 月 8 日 09:00 至 4 月 14日 17:00 进行第二次补报,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请登 录 学 院 招 生 网(http://www.gzjszy.cn/bcms/front/s6/)查询。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生对象测试(考试)时间考试(测试)科目备注
所有中职毕业考生2021 年 3 月 14 日上午 09:00—11:30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命题、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
艺术、体育专业类考生2020 年 3 月 30 日09:00 ~ 12:00艺术、体育类专业基础测试(到学院现场进行测试、100 分)由我院组织测试。
普通专业类高中毕业考生2021 年 3 月 30 日~ 31 日上午 09:00 开始。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网上视频面试、100 分)
普通专业类中职毕业考生2021 年 3 月 30 日~ 31 日上午 09:00 开始。职业技能测试(网络视频测试、100 分)


1. 考试(测试)具体要求(大纲)请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gzjszy.cn)进行详细查阅;


2. 录取结果查询: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和学院官网(http://www.gzjszy.cn)查询,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布为准;


3. 准考证: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gzjszy.cn)自行打印,同时打印《考生承诺书》签字在视频测试时出示(或现场测试时提交)。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1.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及专业报考要求,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以 6 个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生源不足 , 可在进档“服从”调剂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高中生毕业生: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1 科成绩平均分(换算成 100 分制)的 50%”+“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艺术、体育)成绩(100 分制)的 50%”计算综合分。


(2)中职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以“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平均分(100 分制)的 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00 分制)的 50%”计算综合分。


3. 艺术、体育类


(1)凡填报艺、体专业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艺、体“专业基础测试”,根据“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成绩平均分(100 分制)的 50%”+“专业基础测试成绩(100 分制)的 50%”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基础测试”成绩达不到 50% 的不能录取艺、体专业)。


(2)艺、体考生填报有普通专业的,在参加艺、体“专业基础测试”后须参加普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按照第 2 条“考试综合成绩计算”综﹣92﹣合分排序录取。凡艺、体考生填报有普通专业的优


先录取艺术类专业。


4. 没有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专业基础测试)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


5. 凡志愿填报我院的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可免试录取相同或相近专业。


6. 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7. 对录取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一条 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情况


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 300—8000 元数额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


第十四条 助学金情况


1.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严格按国家有关贫困生资助政策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 凡“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贫困学生,严格按国家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和文件标准进行资助。


3.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时光校区


百花路


邮 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4700230 82545231


学院网址:http://www.gzjs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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