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1-03-22

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单招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为保证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我校是由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教育部、四川省、广安市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高校。


(一)学校全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二、组织保障


(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三)成立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就业、资产基建、教学教研、纪检监察、财务后勤、学生工作、校企合作的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制定、重大事项处理、统筹协调工作等。


三、报考条件


已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


四、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填报,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学校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网上报名阶段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gavtc.cn),在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填报专业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一经缴纳,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2021年高职单招资格。


参加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的考生分为普高类、中职类。由系统自动识别,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普高类考试,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同时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配。对口招生类考生参加中职类考试,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配,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对考生进行调配录取时,只能填报和调配到符合我校2021年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报考专业类别的专业,即美术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只招收普高类的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和中职类的文化艺术类考生;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只招收普高类的文科考生和中职类考生;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专业只招收普高类的理科考生和中职类的医药卫生类考生;小学教育专业只招收普高类考生;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中职类的教育类考生和普高类考生;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助产、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只招收中职类的医药卫生类考生和普高类考生。考生不得填报专业类别不符合的专业志愿,填报无效。


(三)资格审核


1.我校按照考生在我校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基础信息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为准。体检采用高考体检结果,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在3月26日向我校现场“政策咨询组”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学校2021年高职单招分专业计划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普通高中类

中职类

招生计划小计

考试类别及考试形式

招生计划

考试类别及考试形式

招生计划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5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95

160

应用电子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5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50

100

信息安全与管理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3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30

60

物联网应用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3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30

60

软件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5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95

160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37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120

会计

37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120

旅游管理

37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120

市场营销

37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5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50

100

物流管理

37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5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50

100

酒店管理

37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5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50

100

师范学院

小学教育

37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100



100

土木工程学院

工程测量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45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5

70

工程造价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5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40

105

建筑工程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120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5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5

50

园林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45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5

70

学前学院

学前教育

37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50

教育类、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50

100

医学院

护理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00

医药卫生类、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300

500

康复治疗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50

医药卫生类、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70

120

助产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5

医药卫生类、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75

100

医学检验技术

4100

理科、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医药卫生类、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120

药学

4100

理科、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45

医药卫生类、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45

90

老年服务与管理

37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5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50

100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30

医药卫生类、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10

40

艺术学院

广告设计与制作

4500

美术与设计类、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0

文化艺术类、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15

35

美术教育

4500

美术与设计类、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15

文化艺术类、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10

25

动漫制作技术

4100

文科、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60

120

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1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120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6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60

120

应用化工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40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0

6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100

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45

中职类别不限、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45

90

合计



1780


1795

3575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13:00-。


(二)考试地点


文化考试: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技能综合测试: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技能综合测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七、录取


(一)文化考试与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


(二)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普高类、中职类、艺术类(普高)、艺术类(中职)参考人数的90%(小数点后不计)和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控制线。


(三)录取规则


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报考人数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情况平衡计划。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录取人数均不超过专业单招计划。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除以上择优录取方式外,我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实行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和考试。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校相应的高职专业。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6日-10日在我校招生网(http://zs.gavtc.cn)首页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因自愿放弃录取、违纪违规等导致的空缺不进行递补。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4月10日17:00前将退档申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经监护人及本人签字、按上指纹扫描后发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邮箱(gazyzsb@163.com)并电话确认,或到我校招就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时间安排


(一)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填报专业志愿和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


(二)2021年3月26日,考生熟悉考场。


(三)2021年3月27日,考生在我校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


(四)2021年3月29日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的“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


(五)2021年3月29日-30日,需复查成绩的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我校监察处(滨江校区春晖楼315室,联系电话:0826-22566388)复查,逾期不予办理。


(六)2021年3月31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控制线。


(七)2021年4月6日-10日,在我校招生网(http://zs.gavtc.cn)首页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2021年4月12日,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不假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对考生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我校高职单招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26-2256168,2256160(兼传真)


通信地址:滨江校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奎阁校区: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关庙路东段1号


邮政编码:638000


纪检监督电话:0826-2256388


我校网址:http://www.gavtc.cn


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zs.gavtc.cn


我校2021年“9+3”高职单招章程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1年“9+3”高职单招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计划及就业去向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专业类别

学费标准

备注

1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限土木水利类

4100元/年

涉藏地区

2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限土木水利类

4100元/年

大小凉山彝区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2021年“9+3”高职单招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我校工程测量技术专业限土木水利类考生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22日8:00至24日17:00,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gavtc.cn)上的“ ‘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 填报专业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2021年“9+3”高职单招资格。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我校将考生信息报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1年4月3日前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9+3”高职单招考试。


公布名单内的考生于4月16日到我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进校后向学校“政策咨询组”提交免试资料(含申请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面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面试


二级学院

招生专业

测试形式

土木工程学院

工程测量技术

面试


面试大纲附后。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21年4月17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面试


我校按照面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


(四)考试地点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五)考试要求


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生应严格遵守我校的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凭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测量体温后进入校园。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涉藏地区、大小凉山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语文、德育、数学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面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或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3日至27日在我校招生网上(http://zs.gavtc.cn)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经监护人及本人签字、按上指纹传真到招生就业处或到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4月17日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日程安排


 (一)2021年3月22日8:00至24日17:00,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报名。


(二)2021年4月3日前,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   


(三)2021年4月16日,考生到我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提交免试资料(含申请表)。


 (四)2021年4月17日,考生在我校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面试。


 (五)2021年4月20日,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的“ ‘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需复查成绩的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我校监察处(春晖楼315,联系电话:0826-2256388)复查,逾期不予办理。


(六)2021年4月23至27日,在我校招生网上(http://zs.gavtc.cn)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我校相关工作要求,办理放弃录取资格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七)2021年4月下旬,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9+3”高职单招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我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9+3”高职单招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 “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凡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9+3”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注册且未履行相关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3. 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学生在读期间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


4. 考生参加考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 本章程由我校负责解释。


九、我校“9+3”高职单招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邮政编码:638000


 咨询电话:0826-2256168,2256160(兼传真)  


 监督电话:0826-2256388


学校招生网:http://zs.gav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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