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报志愿时,山东艺术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怎么评定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设置情况和申请评定标准。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学习刻苦,工作积极主动,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五)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如期注册的在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的本专科学生。
(六)学习成绩优异。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两学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两学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八)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九)生活朴素,积极交纳学费。
(十)以下本专科生不具有参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资格:
1.延期毕业、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本专科生;
2.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参评学年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本专科生。
山东艺术学院奖学金
山东艺术学院奖学金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
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3%—5%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中专学生每人每学年1000元;
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8%—10%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1400元;中专学生每人每学年700元;
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12%—15%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800元;中专学生每人每学年400元。
凡符合第三条规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均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
2.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取得优良的学习成绩。
3. 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搞好教室和公寓卫生,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4.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
单项奖学金评选依据,单项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
1.精神文明奖:德育成绩90分以上,或有突出事迹,受到表扬、嘉奖的。
2.社会工作成绩优异奖:在学院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
3.学习成绩优异奖:专业成绩90分以上,英语成绩80分以上,其它各门成绩70分以上,无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4.学习进步奖:本学期与上学期相比,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有显著进步者。
5.体育活动成绩优异奖:坚持每天课外锻炼和出早操,身体健康,体育成绩90分以上,在院级运动会上破院纪录或在市、地级以上运动会上获名次者。
6.卫生先进奖:所在宿舍连续两年被评为标兵宿舍,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主动参加卫生劳动者。
7.社会实践活动优异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者。
单项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单项奖学金不规定严格的评选比例,凡是达到上述标准之一者都可评定。单项奖学金原则上每人每学期只能获得一次。本专科学生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00元,中专学生每人每学年200元。
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单项奖学金主要用来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单项奖学金与一、二、三等奖学金同时评定,由学生处审核,报学院批准,与一、二、三等奖学金一并发文进行表彰,奖金统一发放。
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获得者原则上不再参与单项奖学金的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