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怎么评定?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怎么评定?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时间:2021-03-09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怎么评定?


高考填报志愿时,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怎么评定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设置情况和申请评定标准。

1、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 我院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必修课程考试均分在 80 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 70 分,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上一学年获学院或以上组织颁发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荣誉称号;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不低于所在班级 前 10%。


6. 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热心社会工作,成绩突出;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7. 综合素质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8. 对于综合测评未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 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 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 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 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 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 、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学院组织的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学院组织的专家鉴定);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 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 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 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自强之星等全 国性荣誉称号。


二、奖励标准


根据国家当年下拨至我院的人数及金额确定,一般情况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8000 元人民币。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普通本科学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综合排名不低于班级前30%;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名额及奖金均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划拨。


院长奖学金


一、评奖范围


    我院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奖项设置、评奖名额及奖金金额


    1. 全院每年 15 名,每名学生奖励 6000 元人民币;


    2. 学院提供奖金,由财务处负责发放。


三、评奖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热心社会工作,成绩突出;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5. 综合素质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6. 专业文化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必修课程考试均分在 80 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上一学年获学院或以上组织颁发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不低于所在班级前10%。


    7. 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未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 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可申请“院长奖学金奖”,但需要提交详细 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 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如下:


    (1)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 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核心期刊全文收录(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最新版为准,权威期刊目录以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处和社会科学处编辑的《南京师范大学权威期刊目录》最新版为准),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学院组织的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江苏省及以上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二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学院组织的专家鉴定);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 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 名、集体项目前二名,或省级比赛个人项目第一名、集体项目第一名; 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江苏省及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江苏省三好学生、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江苏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省级及其以上荣誉称号。


力行奖学金


一、评奖范围


    我院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力行奖学金”的评选。


二、奖项设置、评奖名额及奖金金


    1. 力行奖学金一等奖,全院每年20名,每名学生奖励2000元人民币;


    2. 力行奖学金二等奖,全院每年60名,每名学生奖励500元人民币;


    3. 学院提供奖金,由财务处负责发放。


三、评奖条件


( 一 ) 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大学期间无违纪行为;


    2.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3. 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热心社会工作,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4. 上一学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


( 二 ) 在上一学年取得如下成绩之一,并能提供证明材料,可参评该奖项:


    1. 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行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并受到校级以上 部门发文表彰的;


    2. 在以下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果的:


    (1) 在省级及其以上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级别由学院教务处审核);


    (2) 发明创造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专利的;


    (3) 科技作品、科研成果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的获奖的;


    (4) 主持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其他科研项目且顺利结项的。


    3. 在市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一等奖(或前三名)或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或前六名)的获奖的;


( 三 ) 参评力行奖学金一等奖的学生,上一学年须获得学院或以上组织颁发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且上一学年获得滚动式奖学金的级别均不低于二等奖。


( 四 ) 获得者从符合上述资格及条件的学生中择优产生。


书人奖学金


一、评奖范围及内容


符合相关评奖条件的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自愿申报参评。书人奖学金分为书人师范生奖学金、书人科技创新奖学金、书 人社会实践奖学金三个奖项类别。


二、评奖名额及金额


书人师范生奖学金:10 名左右,奖励 1500 元 / 人;书人科技创新奖学金:30 名左右,奖励 1000 元 / 人;书人社会实践奖学金: 40 名左右,奖励 1000 元 / 人。


三、评奖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勤奋,积极上进,上一年度两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班级排名前 50%。奖学金获得者上一年度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 75 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65 分;


5. 能积极参与各类校内外活动,具有较强的课外实践与社会活动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6. 书人师范生奖学金主要针对在师范生技能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设立。参评者必须在师范生技能方面成绩突出,曾获得校级 及其以上师范生技能大赛较好成绩;


7. 书人科技创新奖学金主要针对在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比赛或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设立。参评者须在大学生 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校级及其 以上大学生专项技能竞赛或在专业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其科研成果在省级及其以上等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等;


8. 书人社会实践奖学金主要针对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设立。参评者须在校园文化建设 中表现突出,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并获得厅市级及以上表彰荣誉。


2、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Taizhou College)坐落于江苏省泰州市,学院创建于2004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高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根据2019年5月31日统计数据,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占地面积1035亩,培养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等门类的本科应用型人才;建有12个二级学院,有经教育部备案的48个本科专业,目前在校生10763人。学校的小学教育、生物技术两个专业被确定为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获批江苏省首批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推行“4+1”跟岗见习实践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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