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报志愿时,绥化学院奖学金有哪些、多少钱、如何申请、怎么评定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设置情况和申请评定标准。
一、绥化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范围为在校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的第 2年)。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 5000 元。
国家助学金评定范围为在籍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资助等级,资助标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年级和班级的活动,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学习年限
1.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的第 2 年。
(三)学习成绩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三名(即第一、第二、第三),且无不及格科目;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其中一项排名超出前三名,但均位于前 5%——10%以内,且无不及格科目。学生本人申请理由及学院推荐意见要充分,重点突出综合素质和能力表现及参加的社会活动,并附有关的证明材料;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前 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
国家奖学金。该范围内学生在申请国家奖学金时,需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另附有关在某一方面特别优秀表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方面证明材料。
(四)突出表现
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优秀。
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除此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认真,成绩优秀,无单科不及格情况;
6.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能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且生活俭朴;
7.经学院和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困难学生档案中有记载。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生活俭朴,并能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7.经学院和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困难学生档案中有记载。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不能连续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程序
国家奖助学金按照上级每年划拨的人数指标及要求,遵循自愿、民主、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按照国家奖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符合条件者,有愿望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须由本人递交申请书,并填写有关申请表。
2.学院推荐审核。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要依据本办法中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成立组织、履行职责,按照班级推荐、年级确立初审名单、学院审核的工作流程逐级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评审实行全程记实,材料全部存档。学院、年级评审结要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上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3.学校终审备案。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对全校评审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对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及推荐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并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领导机关。
整个评审过程实行四公开:即评审条件公开、申请人员公开、分配名额指标与金额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绥化学院是黑龙江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黑龙江省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
1953年,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绥化县创办绥化师范学校;1971年,绥化地区行署在原绥化师范学校的基础上组建绥化地区师范学校;197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绥化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
绥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