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南昌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依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拟定《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12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

  1、普通高等本、专科教育招生,按本校在各省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3、对考生不限定报考外语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