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主题、活动
国际禁毒日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即国际反毒品日。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
恶之花—盛开的罂粟花与尚未成熟的罂粟果
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并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威胁。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够摆脱毒品之害。由贩毒、吸毒诱发的盗窃、抢劫、诈骗、卖淫和各种恶性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着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治安秩序。有些地方,贩毒、恐怖、黑社会三位一体,已构成破坏国家稳定的因素。面对这一严峻形势,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抵御毒品的危害。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6日定为“禁止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即“国际禁毒日”)。 创立背景 1987年6月,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了联合国部长级禁毒国际会议,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了这次国际禁毒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禁毒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26日会议结束时,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决议,从1988年开始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 世界范围的毒品蔓延泛滥,已成为严重的国际公害。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每年毒品交易额达5000亿美元以上,是仅次于军火交易的世界第二大宗买卖。80年代,全世界因吸毒造成10万人死亡。毒品不仅严重摧残人类健康,危害民族素质,助长暴力和犯罪,而且吞噬巨额社会财富。对于发展中的国家来说,毒品造成的损失和扫毒所需要的巨额经费更是沉重的负担。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不仅直接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还会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威胁。吸毒和贩毒极易诱发诈骗、暴力犯罪、卖淫、艾滋病传播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毒品问题还经常与恐怖主义、洗钱和贩卖人口等犯罪行为有所关联。 20世纪80年代,面对毒品在全球日趋泛滥、毒品走私日益严重这一严峻形势,联合国1987年6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了关于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抵御毒品的危害。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将每年6月26日确定为“国际禁毒日”。 毒品泛滥是当今世界面临重大问题之一。据统计,球约有2亿人在使用毒品,吸毒人群遍及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吸毒人群日益年轻化,年龄在16岁至64岁的人口中,约5%的人一年至少非法吸食过一次毒品。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额达8000亿至1万亿美元,每年因滥用毒品致死的人数高达20万,上千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 虽然国际社会在遏制毒品蔓延、打击毒品走私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毒品问题仍是当今世界的头等公害。据统计,全球约有2亿人在使用毒品,吸毒人群遍及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额达8000亿至1万亿美元。此外,全球每年因滥用毒品致死的人数高达20万,上千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吸毒人群日益年轻化。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认为,要想控制毒品泛滥问题,就要从毒品的来源——毒品种植入手。据联合国《2007年度世界毒品报告》提供的数据,2006年全球鸦片总产量达6610吨,创历史最高纪录,比2005年增加43%。其中,阿富汗鸦片产量为6100吨,比2005年增长2000吨。其主要原因是阿富汗的罂粟种植面积从2005年的10.4万公顷增至2006年的16.5万公顷。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指出,虽然全球毒品泛滥的情况目前已得到控制,但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任重道远。各国应继续加强国际合作、开展技术援助,并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控制毒品蔓延的势头。2009年6月,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发表《2009年度世界毒品形势报告》显示,虽然可卡因和大麻等毒品的全球市场处于稳定或有所缩减,但在发展中国家,生产和使用摇头丸、冰毒等合成毒品的现象日渐增多。新型毒品的生产与消费正呈现上升趋势,当前世界毒品及涉毒犯罪形势十分严峻。 主题口号 从1992年起,国际禁毒日都确定有一个主题口号,以达到国际社会关注和共同参与的效果。如 1992年国际禁毒日的口号是:“毒品,全球问题,需要全球解决”。 1998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无毒世界我们能做到”。吸毒者
1999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亲近音乐,远离毒品”。 2000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Facing Reality: Denial,Corruption and Violence。 2001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体育拒绝毒品”。 2002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吸毒与艾滋病”。 2003年国际禁毒日主题是:“让我们讨论毒品问题”(2003年中国“6·26”国际禁毒日的宣传主题为“远离毒品,关爱未来”)。 2004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2005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珍惜自我,健康选择”。 2006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毒品不是儿戏”。 2007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2008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依法禁毒、构造和谐”。 2009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毒品控制了你的生活吗?你的生活,你的社区,拒绝毒品。” 2010年国际禁毒日主题是: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 2011年国际禁毒日主题是: 青少年与合成毒品 禁毒历程 199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可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首先授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中国召开全国禁毒会议 1991年4月30日,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召开第34届反毒品会议 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禁毒规定》,共16条。 1990年11月中国成立了国家禁毒委员会 1990年4月9日,世界部长级反毒品大会在伦敦召开。 1990年2月20日至23日,联合国在美国纽约联合国大厦举行禁毒特别大会 1989年11月13日,国务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除吸毒、贩毒,“除六害”运动。 1988年11月,100多个国家代表在维也纳订立了全面反对毒品走私的国际性协议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1987年6月联合国确定每年6月26日为国际反毒品日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 1973年3月,联合国麻醉品滥用管制基金成立 1946年2月16日麻醉药品委员会成立 1946年2月16日联合国麻醉药品司在日内瓦成立 相关机构2007年宣传画
每年的6月26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禁毒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 由于国际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形势日益恶化,为增强联合国在国际麻醉品管制领域的中心作用,提高效率,1990年联合国大会决定将联合国原负责麻醉品工作的3个机构(联合国麻醉品司、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秘书处和联合国麻醉品滥用管制基金)合并为一个统一的麻醉品管制机构,并于1991年1月根据联合国大会第45/179号决议正式成立了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署(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Drug Control Programme -- UNIDCP),简称“联合国禁毒署”。1997年11月,联合国成立了联合国毒品控制和犯罪预防办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Drug Control and Crime Prevention -- ODCCP),禁毒署成为其主要组成部分。 机构宗旨 该机构的宗旨是:在国际范围内协调麻醉品管制活动。总部设在奥地利维也纳。现任执行主任安东尼奥·玛丽·科斯塔(Antonio Maria Costa ,意大利人),2002年3月就职。 主要职责 作为协调国际麻醉品管制活动的主要中心,执行《全球行动纲领》、《控制麻醉品滥用今后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国际麻醉品管制条约以及联合国大会、经社理事会和麻醉品委员会有关决议和决定所赋予的职责。该署基金由执行主任直接负责,来自自愿捐款,主要用于在发展中国家开展禁毒合作项目。 主要出版物 出版物:《麻醉品问题简报》(Bulletin on Narcotics),每年出版两期,使用阿、英、法、俄(选登)、西文。内容摘要译中文。
麻醉品委员会会议
司委员会之一。1946年由经社理事会通过决议成立。其前身为“鸦片和其他危险毒品贩运顾问委员会”,成员由经社理事会按地区分配原则,从联合国会员国、有关麻醉品公约参加国、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重要生产国和消费国中选任,任期4年。1991年经社理事会第一届常会续会决定,将成员国由40个扩大到53个。麻醉品委员会在闭会期间日常业务由设在维也纳的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署负责处理。1997年11月,联合国成立了联合国毒品控制和犯罪预防办公室,该委员会成为办公室的一个组成部分。 主要工作职责 该委员会是联合国麻醉品管制领域的决策机构,协助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制定国际管制和禁止麻醉药品滥用和非法贩运的政策和措施;草拟必要的国际公约,并执行有关公约所授予的其它职能。1991年经社理事会通过决议,授予该委员会以下三项新职能,审议《全球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审议《联合国系统麻醉品滥用管制行动计划》的发展和执行情况、向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署(简称“联合国禁毒署”)提供政策指导并监督其活动。经社理事会1991年还决定,该委员会今后每年召开一次届会(原每两年召开一次届会,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机构组成 委员会下设中、近东麻醉品非法贩运和有关事务小组委员会和四个地区性协调委员会:亚太地区、非洲地区、欧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国家麻醉品法执行机构负责官员会议。四个地区性委员会每年(除该年召开区域间会议外)分别举行会议,就该地区管制和禁止麻醉品滥用和非法通过。 主要文件 自该委员会成立后,已分别草拟并由联合国大会通过了《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和《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以后又制定了“联合国系统麻醉品滥用管制行动计划”和“全球行动纲领”等文件,要求各国政府贯彻执行。 1973年,中国派观察员出席了该委员会第25届会议。1981年起,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出席该委员会的历届会议和特别会议。1986年1月1日起,中国成为该委员会的成员国。 相关会议罂粟花
吸食工具
展大规模的禁毒活动。 毒品是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杜冷丁等200余种国际公约明令禁止的麻醉品与精神药物的统称,也包括近年来在美国等地流行起来的迷幻药。国际上通常把毒品分为九大类,其中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有鸦片类、可卡因类和大麻类,可卡因类被称为“百毒之王”。毒品——白色恶魔。 目前,世界上有四大“毒窟”,分别是位于东南亚老挝、泰国、缅甸3国接壤地区的“金三角”;位于中、西亚的阿富汗、巴基斯坦、伊朗3国接壤地区的“金新月”;位于南美洲哥伦比亚的“银三角”和黎巴嫩的“第四产地”。世界四大毒品产区和主要转运地及运输路线。 大量的毒品交易,巨额的毒资流动直接或间接地威胁国际经济的正常运转。联合国毒品监督机构2003年3月公布的一份年度报告指出,全球毒品每年销售总额8000亿至1万亿美元,占全球贸易总额的10%,这一数字高于石油和天然气工业的收入,与全球军火贸易额相差无几。目前全球经常性和偶尔性的毒品使用者已达2亿之多;其中1.63亿人吸食大麻,3400万人食用安非它明,1400万人食用可卡因,1500万人服用鸦片制剂,800万人食用摇头丸。毒品蔓延的范围已扩展到五大洲的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且出现吸毒人群日益年轻化、女性吸毒者增加的趋势。中国现有吸毒人员超过74万 联合国官员说全球有1.85亿人滥用毒品
昆明铁路公安局干警在昆明远郊销毁毒品
也将依法受到严惩。尼日利亚毒品犯罪最高可定为终生监禁。第三,加强扫毒力度,力求标本兼治。大麻是在尼日利亚泛滥的主要毒品,大麻的种植面积也不断扩大。针对这种情况,缉毒署在加强边境、边防口岸缉毒的同时,也把摧毁大麻种植作为打击毒品的首要任务来抓。1997年尼日利亚缉毒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烧毁毒草行动”。共捣毁大麻种植场870处,收缴烧毁大麻133万公斤,逮捕非法种植人员231人。第四,尼日利亚国家缉毒署加强同联合国有关机构、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组织以及各国在禁毒方面的合作,共同打击国际毒品犯罪。据尼日利亚缉毒署统计,从1990年至1997年,尼日利亚共抓获5660名毒犯,查获毒品共88923公斤。国际禁毒日
防和惩处洗钱特别法”、“预防非法使用化学药物特别法”等有关法律。 2.政府改组整顿缉毒机构。1996年7月,墨西哥成立了“国家公安署”,全面负责协调全国的缉毒工作。随后又建立了“危害健康罪特别检察院”,“反洗钱别动队”,“金融情报处”等扫毒机构,分管药检、侦破和审理等工作。 3.墨西哥积极开展以“让毒品离开生活”为主题的全国扫毒宣传运动,提高全民对毒品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毒品。 4.墨西哥政府加强了同联合国、美洲国家组织等国际组织的联系。自1980年以来,在尊重国家主权、保证领土完整的前提下,墨西哥同美国签署了“墨美扫毒合作协议”,“引渡条约”,“司法互助条约”和“关于交换金融机构货币交易情报、打击违法活动的互助合作协定”。 1996年3月,墨美两国总统决定成立“控制毒品高级联络小组”,保持高层接触,促进缉毒合作。 1997年5月,两国总统又签署了“墨美缉毒联合声明”,两国的双边扫毒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墨西哥还同拉美和加勒比各国签署了21项缉毒合作协定。 从1994年到1998年3月,墨西哥先后重创5大贩毒集团,一批大毒枭相继被捕并绳之以法。在此期间,有关部门还逮捕贩毒分子近4万人,摧毁毒品作物14.6万公顷,查缴各类毒品16万吨,缴获用于贩毒的武器和交通工具上万件。此外,缉毒部门还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查处贩毒“洗钱”案47起,收缴赃款共计6.2亿美元。2001年6月落成的缅甸仰光禁毒博物馆
边远山区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逐步消除罂栗种植。缅甸政府加大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据官方公布的材料,1997年缅甸军警和海关共缴获海洛因1400多公斤,鸦片近8000公斤,兴奋剂500多万片,捣毁33个海洛因提炼厂,铲除秘密种植的罂栗10352公顷。司法机关查处了3864起毒品案,对5361名犯罪分子追究了法律责任。据缅甸官方报纸最近报道,缅甸1998年头4个月又缴获毒品2600公斤,捣毁11个海洛因提炼厂。在打击毒品问题上,缅甸十分重视国际合作,已与联合国、邻国和其它有关国家签订了双边或多边禁毒合作协议。美国也在1998年恢复了中断几年的对缅甸的禁毒援助。缅甸非常重视边远山区少数民族的“替代罂栗工程”,努力使少数民族在经济上摆脱对种植罂栗的依赖,使其改种其它经济作物,或获得其它谋生手段。缅甸掸邦的孟腊地区已于1997年4月正式向世界宣布成为“无鸦片区”,果敢、瓦邦地区的“无鸦片区”工程也正在实施中。泰国士兵在清莱府的罂粟地里持枪警戒
的原料。政府特别重视在全社会推广禁毒教育。2001年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宣传,使得每位公民、每个家庭、每家企业都认识到自身在禁毒斗争中的价值和作用,让防毒、拒毒的观念深入人心。巴西各家电视台每天还在新闻联播和其他节目中,多次播放吸毒者毒瘾发作后的惨状,用活生生的例子告诫人们,吸毒就等于走向死亡。首都巴西利亚所在的巴西利亚联邦区反毒委员会将2001年定为该区的“防止青少年吸毒年”。该委员会在中小学生中大量散发禁毒小册子,并在各个学校任命了1000名学生,作为防止吸毒的督察员。巴西各大医院均设有戒毒病房,并对儿童实行免费戒毒。岗哨、或架设铁丝网,以阻止毒品从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走私进入伊朗境内。伊朗已在与阿富汗和巴基斯坦交界的地段修筑了600公里的围墙。伊朗安全部队还不断开展清剿活动,在交通要道设立关卡,实行严格检查,查缴已进入伊朗境内的毒品。据伊朗缉毒总部透露,伊朗近年来平均每年查缴160吨毒品。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反毒品宣传也是伊朗政府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鼓励群众揭发、举报毒品走私活动。仅1997年,伊朗政府就为此向电台和电视台等宣传机构拨专款50亿里亚尔(约合166万美元)。同时,政府在全国各地设立戒毒所,帮助吸毒者弃毒从良。1997年全国戒毒中心已达17所。伊政府还加强同阿富汗、巴基斯坦以及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打击毒品走私活动。1995年1月,伊朗同巴基斯坦签署了一项协议,决定在此后3年里共同建立边境哨所,提高双方反毒机构的预警能力和交换边境地区有关毒品走私活动的信息。伊朗近年来缴获的毒品数量逐年增加。据报道,1993年伊朗共缴获各种毒品95吨,1994年增加到135吨,1997年则高达195吨。自1989年颁布禁毒法以来,伊朗已处决了4000多名毒贩。
国际禁毒日
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见《刑法》第347条。这是指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及工商、海关等行政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2.非法持有毒品罪见《刑法》第348条。这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见《刑法》第349条。这是指明知对方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湮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见《刑法》第344条。这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产,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 5.走私制毒物品罪见《刑法》第350条。这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材料或者配剂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见《刑法》第350条。这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物品的行为。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见《刑法》第351条。这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古柯树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植、数量较大,或者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见《刑法》第352条。这是指从事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 见《刑法》第353条。这是指通过向他人宣扬吸食或注射毒品后的感受等方法,以及用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制造假象的方法,诱使、唆使或蒙蔽他人使之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10.强迫他人吸毒罪见《刑法》第353条。这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11.容留他人吸毒罪见《刑法》第354条。这是指当事人违反有关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见《刑法》第355条。这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明知他人是吸食、注射毒品的人,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中国禁毒历史回顾 19世纪中叶,西方殖民主义者强行向中国输入鸦片,中国人民深受其害。为彻底消除毒品祸害, 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民与之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160年前,民族英雄林则徐在虎门用了23天时间,销毁鸦片两万多箱,不仅沉重打击了西方殖民者借鸦片贸易牟取不义之财的罪恶行径,更在世界禁毒史上写下壮烈的第一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即采取坚决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禁毒运动,收缴毒品,禁种罂粟,封闭烟馆,严厉惩办制贩毒品活动,8万多毒品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2000万吸毒者被戒除了毒瘾,并结合农村土地改革根除了罂粟种植。短短三年时间,就基本禁绝了危害中国百余年的鸦片毒害,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 80年代以来,在国际毒潮的侵袭下,由于中国毗邻“金三角”毒源地的特定地理位置,境外毒品不断向中国境内渗透,导致已经禁绝的毒品祸害又卷土重来。因毒品过境引发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逐步蔓延。 在毒品违法犯罪死灰复燃并逐渐增多的现象露头之后,中国政府禁毒的态度明确,决心坚定,动员和领导全国人民同毒品违法犯罪进行坚决的斗争,加强禁毒工作领导,健全禁毒法规,完善禁毒措施,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并加大禁毒斗争的人力、财力投入,增加缉毒专项编制,组建缉毒专业队伍,拨出禁毒专项经费,改善禁毒装备,加强戒毒基础建设和研究。 进入90年代以后中国政府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 1990年11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禁毒方面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国家禁毒委员会由公安部、国务院办公厅、卫生部、国际禁毒日
海关总署、外交部、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教委等18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公安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成立了禁毒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2.完善禁毒法律 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了《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发布了《强制戒毒办法》。 1997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案。修订后的《刑法》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的处罚更加完善。 3.制定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禁毒工作方针 中国政府在禁毒斗争中坚持“三禁(禁吸、禁种、禁贩)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方针,把打击贩运、减少毒品供应和禁吸戒毒、减少毒品需求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4.连续开展围剿毒品犯罪的“大行动” 1992年8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一举摧毁了多年盘踞在云南省平远街地区的武装贩毒贩枪集团,捕获犯罪嫌疑人854名,缴获海洛因、鸦片等毒品975公斤,收缴用于武装贩毒的枪支353支,有力地震摄了毒品犯罪。 1993年6月,根据公安部南宁会议的统一部署,云南、广西开展了缉毒缉枪的集中行动。当年这两个省区缴获的海洛因和鸦片占全国缴获量的82%和70%。 1994年5月,云南省公安机关捕获了多次组织向我境内贩毒的缅甸大毒枭杨茂贤,并依照中国法律判处其死刑,沉重打击了境外毒枭的嚣张气焰。广东、福建、北京等地公安机关也相继破获了一批制贩“冰”毒大案,捣毁一批毒品地下加工窝点,并与香港警方协作,捕获了涉案毒贩。 1997年,国家禁毒委员会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声势大、力度大的禁毒专项斗争,动员全社会参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显著效果。 1991年至1997年,全国执法机关共查破毒品案件41.3万起,抓获涉案违法犯罪人员56.8万名,缴获海洛因26.9吨,鸦片14.4吨。 作为世界上最早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制的国家之一,中国从1993年起,对联合国规定管制的22种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从1996年起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1991年至1997年,共缴获了企图走私出境的易制毒化学品923吨。 5.加强禁吸戒毒工作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毒品对人民群众的侵害,挽救吸毒者的生命,遏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是终消除国内毒品消费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禁吸戒毒措施。 对吸毒成瘾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通过行政措施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 对经强制戒毒后的出所人员,由家庭、单位、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及基层群众组织,共同负责开展对强制戒毒出所人员的后续帮助教育工作,防止其复吸。 对发现的复吸者,由司法部门对其实行劳动教养,继续帮助其戒毒。 中国登记在册吸毒人数1991年为14.8万人,1992年为25万人,1994年为38万人,1995年为52万人,1997年为54万人。 1991年至1997年,全国强制戒毒55万人次,全国共建立了695个强制戒毒所,司法部门建立劳教戒毒所、队86个,劳动教养戒毒10万人次。医疗卫生部门还建立了一批自愿戒毒机构,收治了一批自愿戒毒人员。 云南等省在强制戒毒工作方面摸索了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许多地方就强制戒毒、戒毒所管理等制定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具体规定、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等地在全社会帮教挽救吸毒者、减少复吸率方面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陆续开展了对吸毒人员的调查登记,逐步摸清了吸毒人员情况,为深入开展戒毒工作奠定了基础。 6.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每年“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各级政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及其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青少年是我们民族的未来与希望。中国政府一向重视对青少年,特别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毒品预防教育。1992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共同编写、审定了《禁毒教育读本》,作为在中学生中普及禁毒知识的课外读物。1996年又编写了《毒品预防教育》一书。 1995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和中央电视台摄制并播出了8集纪实电视片《中华之剑》,引起观众强烈反响。上一页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