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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012-04-06 依 儿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012年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面向校内外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者凡被我校录取,入学第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500元的一等普通奖学金,二、三年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考核情况等评定普通奖学金等级。

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者优先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成为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者硕士研究生阶段另行每年增加1万元创新人才培育奖学金,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选拔成为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则在每月1600元普通奖学金基础上每年增加3万元创新人才培育奖学金,并提供每年10万元资助选派前往国外一流大学进行1-2年合作研究,最高资助额超过30万元,具体规定参见《广东工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同时,优先推荐参加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选拔,获得资助者可以到境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2011年我校获得的最高资助者包括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等共计达到143万元。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英语成绩要求:全国英语水平考试四级425分以上或六级成绩425分以上。

3.2012年9月1日前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办法

1.确定申请的专业后,下载并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考生可先将此表通过E-mail发送至相关学院邮箱,以供学院参考)。

2.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广东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须经所在院系和学校盖章)的原件;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④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申请人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邮编510006),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5日(以邮戳为准)。以上材料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四、复试与录取

1.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初审后,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者名单,由学院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到我校进行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2.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详细信息请查阅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

3.我校对拟录取的申请人发放接收函。 申请人须在10月25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登录研招网(/或/)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和发放接收函)于2011年10月20日前全部结束。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6.被广东工业大学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盖有推荐学校和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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