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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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标志
学校性质:民办
专业类型:综合类高校
211工程:×
985工程:×
独立学院:√
教育部直属:×
开设研究生院:×
学校级别
学校类型:普通高校
招生电话:0451********
学校邮箱
学校网址hrbgs.edu.cn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伦敦路8号
邮政编码:150025
学校简介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创建于20008月,是一所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备案,多学科兼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本科独立学院。2005年初接受教育部专项检查,被确认为全国百强独立学院,并被评为全国质量、信誉、服务三A诚信单位。

学院现有在校生6200余人。现设有七个系,三个教学部,开设19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任教师425

教学团队的各项指标较为合理,一批省内外高校知名专家、教授,分别担任广厦学院专家顾问、系主任、督学和教学管理者,充分体现了“专家治校、学者治教”的办学方略。

学院占地45.72万平方米,总资产3.91亿元;教学实验设备总值2632.44万元;图书馆藏书68册;教学设施完善,拥有:36个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多媒体教室和64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先进的经管类中心机房;艺术类机房;汽车实训室;电气实验实训室;拥有近千台教学微机;千兆光纤接入校园网;拥有网络阅览终端电子阅览室;先进的远程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安全监控系统;标准化的体育运动场和篮球场。

20089月份,学院由实力雄厚的北京北科昊月(集团)公司控股举办,为学院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

学院多年来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需要大量各类应用型人才和生源实际出发,不断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和深化教学改革,旨在全面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我们坚信:将广厦学院建成省内先进、国内知名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奋斗目标一定实现。

  学院历史沿革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于2000年8月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由大庆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5年变更为北京中科俊泰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投资,在哈尔滨市江北利民开发区创建的第一所民办高校,建校初期名称为“黑龙江广厦学院”。

2001年3月经省教育厅同意,由大庆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北京中科俊泰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合作办学,黑龙江广厦学院更名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广厦学院,是哈尔滨理工大学的二级学院。同年经省政府批准开始实施统招专科计划。

2003年3月,根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省教育厅协调、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终止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合作办学,开始与哈尔滨商业大学合作办学,学院易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成为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2003年10月,经教育部确认备案成为本科独立学院。2004年经省政府批准开始实施统招本科计划。

2005年,经教育部专家组对全国249所独立学院进行的专项检查,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被确认为全国百强独立学院。同年又被评为全国质量、信誉、服务三A诚信单位。

2008年9月28日,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投资方由北京中科俊泰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投资改为由北京北科昊月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科昊月公司)控股投资。由此,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的举办者共有三个:哈尔滨商业大学(以无形资产投入)、北科昊月公司(投资控股80%)、北京中科俊泰有限责任公司(占20%股份)。北科昊月公司的加盟给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的发展建设注入了新动力。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创建十年来,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办学总体思路清晰。学院十年来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努力提高办学层次,扩大招生规模,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学科设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硬件建设,逐步完善学院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十年来经过努力奋斗,已积淀和形成了自身的办学特色,学院已具规模并跻身于省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行列。

依照教育部令第26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院校设置标准和独立学院转设的基本要求,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在十年发展建设的基础上,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条件已经成熟。

     学院十大办学理念

1)       校    训: 致知格物、品端学粹

2)       办学宗旨: 育人报国

3)       办学目标: 努力把学院办成特色鲜明、实力突出的省内一流、

国内知名民办普通高校

4)       广厦精神: 坚持不懈、追求卓越、祖国利益高于一切

5)       校    风: 团结、奋进、务实、创新

6)       教    风: 敬业、博学、厚德、爱生

7)       学    风: 勤奋、善思、明辨、笃行

8)       治校方略: 专家治校、名师治教

9)       育人目标: 立德树人、注重能力

10)      师生简约: 精教苦学、严管守纪

学院领导班子

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院长由王忠桥同志担任,学院领导班子由具有高校管理经验的专家组成。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理 事 长 周 继 庭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学 院 院 长

王 忠 桥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

刘 慧 荔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学 院 副 院 长

王 德 章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学院党委副书记、副 院 长

刘 长 祥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学 院 副 院 长

陈 凤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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