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招生简章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润扬南路33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学费: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 228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注:以上收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局公布的为准。

八、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九、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向考生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发现问题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颁发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十二、颁发证书办法: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学分,德、体合格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录取规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3. 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必修外语,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4. 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对本省考生照顾加分政策。

5. 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6. 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7. 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凡志愿填报我院的江苏考生,其报考条件必须是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BC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须4C及以上、技术科目成绩为合格。报考理科专业考生选测科目中须含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报考文科及文理兼收专业考生选测科目不限。在江苏省的录取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8.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试科目均按各省级招办的选科规定执行。

9.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网站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10. 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9716188、89716166、89716110(传真专用)

咨询地址:扬州市润扬南路33号,邮编:225127

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邮编:210003

电子邮箱:td@njupt.edu.cn

网 址:www.tdx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