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奖励资助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获得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