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集美大学奖励资助

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助政策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施行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的国家助学贷款,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解决学生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给予学费补偿或者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

第二十四条 集美大学奖、助体系

集美大学设立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如创新竞赛奖、文体单项奖等)和企业、社会团体捐资设立的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创新。

集美大学实行“绿色通道”入学制度,协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建立了包含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就业援助、基层就业与自主创业奖励、社会捐助等多元资助形式的完整资助体系,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