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南昌航空大学奖励资助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健全的奖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行业和企业奖学金。

第三十条 学校每年投入经费240万元,用于设立近900个勤工助学岗位和发放困难补助经费。

第三十一条 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