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澳门旅游学院奖励资助

奖学金方面,旅游学院会提供一些特定的奖学金给内地学生,我们有澳门特区政府的澳门基金会设立的奖学金,专门提供给旅游学院内地来的学生。我们现有的名额是3名。奖学金的金额每个学年是3万元澳门币,第一年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延续到第二、第三年,但是中间会有一个对学生成绩的要求,当第一学年结束后学生的成绩要达到平均分3.0,也就是我们100分计算的78分,就可以获得延续三年的奖学金。旅游学院也设了一个奖学金给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针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奖学金我们今年新设立了一个奖学金,涵盖了所有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因为学院有学院员工餐厅,学生在这方面用餐部分的费用我们予以免除,每个月我们还会提供一部分钱给学生,为1000元,作为学生在四年旅游学院学习生活中的学费、住宿费以及每个月生活零用费用,这是一个特殊为贫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针对内地学生的。
学院奖学金,入学试成绩优异及高中成绩优异的澳门学生,可以申请「学院奖学金」(相等于。全年学费的50%),共九个名额。获奖学生每学年总平均成绩必须达到3.0(78分或B)以上,方可获得延续该奖学金。学院特设一个助学金名额予成绩优异而家境清贫之内地生。获奖学生每学年总平均成绩必须达到2.5或以上,方可获得延续该助学金。学院除豁免学费外,亦向获奖学生提供宿舍(与其他宿生共享房间)及膳食,以及每月发放澳门币1,000元之零用钱。文化局奖学金澳门特区文化局每年提供三个奖学金名额,鼓励入学试成绩优异及高中成绩优异的新生修读文化遗产管理课程。澳门基金会奖学金澳门基金会每年颁发三个四年制全免学费奖学金予成绩优异的内地新生。获奖学生每学年总平均成绩必须达到3.0(78分或B)以上,方可获得延续该奖学金。贷学金被录取的澳门学生可向澳门教育暨青年局申请免息贷学金或向本地银行申请贷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