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收费标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学院2013年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1)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日语、英语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6000元;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安全工程、环境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包装工程、工业设计、商务英语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

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金融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产品设计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

(4)音乐学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

注:商务英语、金融工程、自动化、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学费,以省物价局最后审批为准。

2、住宿费

学院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按每人每学年1000元或1150元收取。

第二十一条 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学院财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