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厦门工学院录取规则

三、录取原则
1、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3、学院根据省内的出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采用专业志愿清的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专业及分数排序,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