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产品设计专业:在江苏、浙江二个省份招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方可报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江苏、浙江、安徽、四川、重庆、辽宁六个省市招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方可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江苏、浙江、安徽、四川、重庆、辽宁六个省市招生,其中江苏、安徽两个省份的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校考,取得我院颁发的专业校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浙江、四川、重庆、辽宁四个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合格方可报考。

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参加2014年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并在各省相应批次、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进档后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考量,择优录取。产品设计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占65%、文化成绩占35%,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