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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无锡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学校: 发布时间:2021-05-14

2021年无锡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1、实行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公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2、坚持免试入学

  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

  公办初中实行对口直升。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3、确保公平公正

  各地各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平稳实施。

2021年无锡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可向公办学校申请入学,由各地和相关学校视情安排。对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其随带子女按照无锡市户籍居民子女入学条件入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江苏省居住证在锡持有人享受本市公共服务待遇的通知》(锡政办发〔2015〕152号)要求,研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

  2.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驻锡部队干部随军随调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意见》(锡政办发〔2008〕7号)精神办理。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141号)精神办理。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精神办理。

  5.港澳台商子女入学,按《市教育局、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在锡台商子女入学问题的若干意见》(锡教发〔2006〕180号)精神办理。

  6.院士或国家级专家的子女(含第三代)入学,按我市《落实在锡院士和国家级专家有关待遇的实施细则》(锡委知办〔2002〕3号)精神办理。

  7.市区引进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的随归子女入学,按我市《<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试行规定>的实施细则》(锡委办发〔2007〕8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无锡市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530”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151号)精神办理。市区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太湖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9号)和《关于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若干举措》(锡人才办〔2020〕7号)精神办理。

  8.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按《关于城市重点工程拆迁中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有关问题的通知》(锡教学〔2006〕215号)精神办理。

  9.集体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由集体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落户在市人才市场的集体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由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10.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学,按《无锡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精神办理。

  2021年无锡市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附招生报名录取时间)

  2021年无锡市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附招生日程表)

2021年无锡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报名条件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应与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施教区内一户地址六年内只享有一次对口入学机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持有相关证明,按正常情况入学办理:

  (1)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父母离异,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3)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4)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支援边疆建设,适龄儿童为施教区单立户籍,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常住的;

  (5)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家庭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

  (2)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施教区内一户地址六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

  (3)无正当理由延缓入学的。

  报名市属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庭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适龄儿童拥有市区户籍(2)监护人在市区有房产(3)监护人在市区有江苏省居住证。

  报名区属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庭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适龄儿童拥有该区户籍(2)监护人在该区有房产(3)监护人在该区有江苏省居住证。

  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5月18日-20日

  “义务教育招生平台”( http://ywjy.wxtoo.cn)开放,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市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在平台上进行个人信息校核或新增。截止后不再接受个人信息新增或修改。所有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必须根据户籍、房产或居住证情况在平台上确定所在区域。

  5月21日

  公布市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各公民办小学发布招生通告。

  5月24日-28日

  民办小学接受适龄儿童报名,每人最多只能填报1所民办小学。填报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招生平台上传家庭信息材料,含户籍信息、房产信息或居住证信息。

  市属民办小学5月24日-28日接受市区适龄儿童报名,截止后锁定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

  区属民办小学5月24日-26日只接受本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截止后锁定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区属民办小学如果区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该学校报名结束;如果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于5月27日-28日接受市区其他适龄儿童报名,经补报名后如果区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只在区内报名人数中电脑派位,区外报名无效;如果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则区内报名全部录取,剩余计划少于区外报名人数的,在区外报名人数中电脑派位;如果区内外所有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

  5月24日-6月6日

  公办小学材料验证。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随带适龄儿童以及证明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或无锡市居住证、江苏省居住证)、房屋产权证、儿童保健手册等有关证件,到学校或通过网络提交验证材料。

  6月1日-4日

  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取消电脑派位或录取资格。

  6月10日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6月11日-12日

  民办小学录取。

  6月11日起

  各公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到相关小学提交验证材料,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由施教区学校接收入学。

  2021年无锡市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附招生日程表)

2021年无锡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基本要求

  (1)为确保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在小学毕业考试后,所有初中学校在小学毕业考试前均不得确认录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任何费用。

  (2)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为本地区所辖小学每个毕业生安排对口公办初中的一个学位。学生不在对口初中就读,可按规定选择民办初中或公办特色初中(项目)。

  (3)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办法,通过统一的招生平台进行招生和录取工作。

  (4)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同一举办者的学校间应首先满足其小学毕业生的直升需求,如果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体育、艺术、女子特色学校和超常教育实验项目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进行相关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5)市教育局成立市区初中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指导各地各校充分利用统一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检查监督。

  (6)市区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升入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公办初中就读的,由市区初中招生办公室安排对口入学。

  具体安排

  5月24日-26日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同一举办者的学校间完成初中直升工作,学生在“义务教育招生平台”(http://ywjy.wxtoo.cn)填报直升志愿,选择直升的学生不能再报名其他民办初中或公办特色初中(项目),填报截止后不得更改。

  5月26日-27日

  有意愿报名市区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的市区小学毕业生在平台上进行个人信息校核。在外地就读小学的无锡市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如要报名市区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须在平台上进行个人信息新增并同步上传户籍材料。截止后不再接受个人信息新增或修改。

  报名市属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的学生须满足下列条件:学生拥有市区户籍或市区小学学籍。报名区属民办初中的学生须满足下列条件:学生拥有该区户籍或该区小学学籍。所有报名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的学生必须在平台上根据户籍或学籍情况确定所在区域。

  5月28日

  公布市区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招生计划。

  5月31日-6月4日

  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接受学生报名,每人最多只能填报1所民办初中或公办特色初中(项目)。报名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的学生,在招生平台上传户籍信息。

  市属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5月31日-6月4日接受市区学生报名,截止后锁定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

  区属民办初中5月31日-6月2日只接受本区内学生报名,截止后锁定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区属民办初中如果区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该学校报名结束;如果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于6月3日-4日接受市区其他学生报名,经补报名后如果区内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只在区内报名人数中电脑派位,区外报名无效;如果区内学生的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则区内报名全部录取,剩余计划少于区外报名人数的,在区外报名人数中电脑派位;如果区内外所有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

  6月7日-8日

  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报名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取消术科测评、电脑派位或录取资格。

  6月19日-20日

  公办特色初中(项目)(湖滨中学、第一女子中学、梁溪中学、天一中学超常教育实验项目)进行术科测评。

  6月21日-22日

  各小学组织毕业考试。

  6月23日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6月24日-25日

  各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区初中招生办公室安排对口入学。

  7月16日前

  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2021年无锡市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附招生报名录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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