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决定自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以下行为被明令禁止!
1.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7.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8.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9.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10.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11.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12.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3.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1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违规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