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文件 |
上海市体育局 |
沪教委学〔2019〕1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
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体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项目
2019年本市共有17所高校涉及18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见附件1)。各试点高校应继续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优化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布局。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非全国学生运动会项目,或相关项目没有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或生源严重不足的,试点高校应主动研究停招方案。
二、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
(一)试点高校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并在体育专业测试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应包括招生计划、选拔对象、选拔方式和录取规则等内容(见附件2)。本市市属高校的招生章程在公布前须报送市教委审核通过。
(二)试点高校须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急需程度,合理安排并公布运动队各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招生计划,其中集体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如排球项目男女队每校每年最多各招6人)。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须在教育部核准公布的运动项目范围内招生。
三、报名资格审核
各试点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对考试和招生工作负总责,试点高校是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
(一)报名条件
在沪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50号)的要求,同时还须符合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
试点高校应根据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本校报名条件,细化学校认可的比赛、名次、主力上场队员标准等,但不得低于教育部现行规定要求。
(二)资格审核
各试点高校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试点高校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核验运动员等级证书,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赛事组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凡以集体项目(含团体项目、接力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试点高校应通过明确的程序和标准认定考生是否为主力上场队员。试点高校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及相关信息(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报名条件及报考项目等),接受社会监督,重点防范“替考”现象。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专业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无效。
四、考试及录取办法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市统测和高校校考相结合的组织方式。
1.全国统考
根据教育部规定,跆拳道、击剑、棒球、射击、手球、垒球、橄榄球、冰雪、赛艇、攀岩等10个项目实施全国统考。实施全国统考的项目,本市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市统测,各试点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统考结束后,各相关试点高校根据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2.市统测
本市继续委托上海体育学院依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组织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网球、棋类项目市统测。
符合本文规定的考生可按《2019年上海市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办理程序(见附件3)填报《2019年上海市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见附件4),经过基础材料审核(具体申报见附件5)认定后,由市教委、市体育局委托的职能部门书面通知参加市统测的考生。
凡所报考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属于市统测项目的上海生源考生,均须参加市统测并取得合格成绩。特殊情况未参加市统测的上海生源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的考生,由市体育局统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市教委审核备案。市教育考试院对参加市统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经市教委审核备案的考生办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手续。
市统测按照“项目分类、水平排位、位前优先、好中选优、结果告知”的原则进行。市统测按照项目分类组织,考生测试情况当场告知,并由考生本人签字。依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排列水平位置,对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测试结果由上海体育学院在市统测之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考生。
市统测成绩合格者的名单,由上海体育学院报市教委,经复核确认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和上海体育学院同时予以公示。
3.高校校考
各试点高校应组织除全国统考以外的其余项目校考。应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制定校考标准,完善选拔办法,并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确保校考流程设计及实际操作公平公正,特别是集体项目要综合考虑运动专项基本技术、实战能力及位置效能等考评因素。凡需要评委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评委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评委不少于二分之一。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校考结果择优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各试点高校要加强反作弊手段,杜绝学生替考现象。须对测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应面向广大考生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可联系国家体育总局开展兴奋剂检查工作,校考之前,应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各试点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本市生源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本市生源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试点高校面向一级运动员等组织的部分运动员单独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高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考试相关工作进程安排见附件6,考生确认回执见附件7。
(二)试点高校须制订本校运动队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作为长期和年度考核依据。高校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试点高校要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试点高校要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三)各试点高校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管理,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程序,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分层管理,制度到岗,责任到人。要严格校考命题组织管理,强化试卷试题安全保障,严格评卷和成绩发布管理,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防止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出现招生事故,尤其要防止各种舞弊事件发生。凡在高水平运动队测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和追究法律责任,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附件:1.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汇总表
2.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表格)
3.《2019年上海市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 办理程序
4.2019年上海市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
5.各区申报材料集中办理审核时间安排表
6.2019年相关工作进程安排
7.考生确认回执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
上海市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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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6日 |
附件1
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学校 |
招收项目 |
1 |
复旦大学 |
1.田径 2.排球 3.射击 4.武术 5.游泳 6.足球 |
2 |
上海交通大学 |
1.篮球 2.田径 3.游泳 4.乒乓球 5.网球 6.赛艇 7.羽毛球 |
3 |
同济大学 |
1.田径 2.游泳 3.足球 4.手球 5.健美操 6.羽毛球 |
4 |
华东师范大学 |
1.田径 2.篮球 3.排球 |
5 |
华东理工大学 |
1.乒乓球 2.篮球 3.田径 4.武术 5.网球 6.足球 |
6 |
东华大学 |
1.足球 2.手球 3.田径 4.射击 |
7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1.武术 2.排球 |
8 |
上海大学 |
1.田径 2.排球 3.网球 4.武术 5.足球 |
9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1.击剑 |
10 |
上海财经大学 |
1.棋牌 2.网球 3.游泳 |
11 |
上海电力学院 |
1.击剑 2.手球 |
12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1.棒球 2.棋牌 3.排球 |
13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1.足球 2.篮球 |
14 |
华东政法大学 |
1.棒球 2.垒球 3.足球 |
15 |
上海海事大学 |
1.游泳 2.龙舟 3.武术 5.足球 |
16 |
上海理工大学 |
1.田径 2.足球 |
17 |
上海海洋大学 |
1.田径 |
附件2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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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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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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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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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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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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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大学(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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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说明学校招生决策机构、业务机构,及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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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分项目(运动小项)招生人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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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选拔对象 |
说明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对象、报名条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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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选拔方式 |
说明选拔程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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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录取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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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说明是否对考生身体素质、健康状况有特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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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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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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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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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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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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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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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右列中楷体文字为备注说明,可删除后按要求填写。
附件3
《2019年上海市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
办理程序
符合本文件中有关规定的报考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可填报《2019年上海市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以下简称《证明表》),有关办理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证明表》一式四份,由学籍所在学校及学校所在区的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分别审核(相关责任人签名、单位盖章),在就读学校显著位置公示1周后,由区体育行政部门于2019年3月7日至8日期间统一分别报送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和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审核,没有负责人签名和逾期申报不予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二、各区体育行政部门送审时必须携带有关秩序册、成绩册、运动员等级证书和考生公示材料等有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随表格附后),否则不予审核。
三、本着“谁得益、谁负责”的操作原则,对于跨区代表参赛的考生,由考生所代表参赛的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材料申报,考生学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协助提供考生学籍等相关信息。
四、在外省市就读的具有上海市户籍的高中毕业运动员,应凭高考报名号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由本人提供的相关户籍、高中毕业证书以及参加省级正式体育比赛成绩证明(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运动等级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等材料,以及由就读地所在省级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相关就读证明。该类考生的申报材料,由户籍所在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初审。
五、各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市教委和市体育局确定的机构集中办理有关手续。
六、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相关考生取消体育运动成绩认定资格,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罚。
附件4
受理序号:
2019年上海市高中毕业生体育运动成绩证明表
区 高考报名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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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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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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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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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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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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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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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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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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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训练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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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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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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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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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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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体育 运动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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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动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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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级 及 其 以 上 比 赛 |
参加市级正式比赛的名称,时间,地点,名次,成绩和运动员等级。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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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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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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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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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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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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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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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等级 |
级 |
参加“市统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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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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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籍 学 校 |
教练签名:
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区 体 育 行 政 部 门 |
部门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区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
部门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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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体 育 局 |
部门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 教 委 |
部门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市户籍的外省市考生在“ 区”一栏中填写“外省市”。
2.外省市考生“在籍学校”一栏中无需签名、盖章。
3.高考报名号及家庭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清晰填写。
4.田径、游泳、武术考生均需注明小项内容。
附件5
各区申报材料集中办理审核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审核单位 |
2019年 3月7日 (星期四) |
杨浦、宝山、松江、闵行、嘉定、金山、崇明、奉贤、青浦、市体校、市二体校 |
2019年 3月8日 (星期五) |
黄浦、徐汇、静安、长宁、普陀、虹口、浦东 |
附件6
2019年相关工作进程安排
2月中旬,市教委、市体育局部署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2月中旬起,经市教委审核后,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试点院校可组织校考。
3月7日、8日,由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和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联合对各区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报审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进行基础材料统一审核与确认(各区日程安排见附件5)。
3月12日,市教委、市体育局对各区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报审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进行基础材料统一审核。
3月20日,上海市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即“市统测”)。
3月27日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体育学院网上公示市统测合格考生名单。
4月21-22日,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文化单考。
5月1日起,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各高校拟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招生高校依据此结果,在本校网站公示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本人。
7月初,市教育考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上海生源高水平运动员统考考生,按其志愿填报的学校顺序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附件7
考 生 确 认 回 执
市教委、市体育局:
我已知悉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文件。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特此确认。
考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抄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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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19年3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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