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21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录取规则

2021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录取规则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时间:2021-09-03

2021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三)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四)我校实行按专业招生。设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原则上在前两学年按专业平台统一培养,从第三学年起按专业方向培养,学生可根据兴趣和专长选择不同专业方向学习。


(五)我校优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依据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七)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八)对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应试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九)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


我校在浙江省招生的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4个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其余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海南省招生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程造价7个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选考科目为化学;其余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天津市招生的人工智能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其余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北京市的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山东省的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江苏省招生的专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级。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


(十二)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三)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专业考试要求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漫画本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编导类专业考试;报考舞蹈表演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舞蹈类专业考试;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


我校在四川省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漫画本科专业为设计类专业。


2.成绩认定


(1)文化成绩


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划定的相关批次、专业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考(联考)的,我校承认考生统考(联考)成绩,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联考),我校组织校考的,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联考),且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同意,我校承认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须达到该校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并在志愿填报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该校同类专业考试的合格证复印件。


3.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我校设计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漫画),美术与设计类专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四川省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其他省份若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若无统一规定,则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四川省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若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若无统一规定,则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舞蹈表演(本、专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某省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


4.艺术类其它报考信息请参阅我校艺术类招生指南和学校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十四)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执行,详见《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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