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发广字(2011)第A号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11300000181号



  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1100



  学校代码::13654



  一、学校名称: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外语语种:英语专业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八、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九、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13000元/人·年



  2.住宿费:1500元/人·年



  十、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十一、招生人数:2500人,具体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向考生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十二、证书类别: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证书;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1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4、录取江苏省以外考生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1B1C及以上,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采取对选测科目等级实行加分的录取原则,具体为:物理或历史等级为A+、A、B+时,考生总分分别加3分、2分、1分;物理或历史等级达到A



  或A+的考生,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A或A+时考生总分再加1分。



  6.我院认可各省(市)照顾加分政策,在录取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7.新生开学后,在正常教学计划之外,学院将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分别选拔部分学生参加英语和数学培优班学习。



  8.对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学科竞赛和比赛二等奖获得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   



  邮政编码:210046



  咨询电话:(025)85786122, 85786088, 85786089



  传真:(025)85786132



  网址:http://zj.njust.edu.cn



  信箱:zjzs@mail.nj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