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普通高校;普通专科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是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建校于1939年,地处四川省成都市,交通便利,信息通畅,学校教学、生活设施齐全,是中国和意大利政府合作职业培训项目执行学校。学校毕业生就业率高,近三年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多次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毕业生就业先进学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贷学金、中国和意大利合作项目贫困学生助学金等,并实行勤工助学金。2008年学校面向全国十五个省市招生。

  二、办学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三、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2、男女比例: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加试科目:普通类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旅游日语三专业要求进行口语加试;普通类其他专业无任何加试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5、分数级差: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6、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专业,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和考试成绩相结合方式进行安排。

  7、加分政策: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优先录取。

  8、艺体文化专业成绩排序原则:专业分、文化分上线后, 按文化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