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生招生
东北林业大学特长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6]1号和教育部教学司[2007]20号及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为选拔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学校根据教育部批准的运动项目建设的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运动成绩、竞技水平、学习情况等,经过专项和身体素质等的测试,从参加测试的学生中择优认定一批具有高水平运动能力的学生运动员,做为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预备生源。

  一、组织领导: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试工作监察领导小组,测试工作由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考。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如高水平运动员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则要求做为我校招收预备生源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达到所在省统一测试合格标准。

  三、招收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武术、冰雪

  四、报名及测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

  (1)冰雪:

  报名时间:2009年3月14日

  报名地点: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校综合办公楼1303室)

  (2)田径、游泳、篮球、武术:

  报名时间:2009年3月26日—3月27日

  报名地点: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校综合办公楼203室)

  (二)测试时间、地点

  (1)冰雪:

  测试时间:2009年3月15日

  测试地点:哈尔滨冰上基地

  (2)田径、游泳、篮球、武术:

  测试时间:2009年3月28日—3月29日上午8:30

  测试地点:东北林业大学体育场、体育训练馆

  (三)报名须知:

  ①必须是本人持身份证、高中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报名;

  ②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③报名时必须交验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或成绩公报等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和参赛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复印件保存在学校备案审查。经工作人员严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如证件及资格发生问题影响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④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测试登记表。

  (四)报名费:

  参加测试的学生运动员须交纳报名费。

  五、招收人数及录取条件:

  (一)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总人数为44 名;各项目的招收人数将根据我校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确定;

  (二)经学校专项测试合格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要实行三级公示,即学校公示、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公示、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三)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可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经考生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以录取,录取名额不超过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总数的30%。

  (四)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学校从文化课单考及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经由学校报送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报教育部备案录取。其中,学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总数的20%。

  (五)录取:根据考生测试综合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按照上述条件择优录取。

  六、其它

  (一)、招生办咨询电话: 0451—82190346、82192213、82190904

  (二)、体育部咨询电话: 0451—82190415

  (三)、招生监察举报电话:0451—82190336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