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生招生
上海交通大学特长生招生

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4年我校继续进行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 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199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器乐、声乐、舞蹈和话剧表演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 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拟定艺术特长生招生数:一级50名左右、二级若干名。

  其中一级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人数

项目

人数

项目

人数

项目

人数

项目

人数

小提琴

6

长笛

1

萨克斯

2

大号

1

男高音

2

中提琴

3

短笛

1

小号

2

打击乐

1

男中音

2

大提琴

3

单簧管

4

中音号

1

钢琴(键盘)

1

话剧

3

倍大提琴

1

双簧管

1

圆号

1

女高音

2

舞蹈

3

竖琴

1

大管

1

长号

2

女中音

2

民乐

3

  









  注:今年民乐不招收扬琴,其它民乐乐器测试成绩突出者酌情招生。各项目最终公示录取人数根据考生的艺术测试成绩、文化课测试成绩,经学校艺特生招生工作组讨论批准后确定。

三、 选拔程序

  报名、书面材料初审、艺术专项测试(初试、复试)、文化课测试、 学校艺特生招生工作组讨论审定、签订协议、上网公示。

1.报名

  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sjtu.edu.cn,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在“申请类别”中选择“艺术特长生”,按系统指引填妥相关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

  将报名表格及所获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证书尚未下发的由竞赛组织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等纸质材料,由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后,用订书机于左上角装订,以特快专递(EMS)方式于2013年12月 18 日24时前(以上海接收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报名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材料接收状态。

2.初审、缴费

  我校将对考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3年12月25日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指引,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后,即可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方可参加艺术专项测试。

3.艺术专项测试

  测试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光彪楼,详见准考证。

  初试时间及安排:

2014年1月1日(周 三)

上午8:30

声乐女生、琵琶、话剧、

长笛、短笛、大提琴

上午10:00

钢琴女生、二胡、单簧管、

双簧管、大管、倍大提琴、竖琴

下午13:00

声乐男生、舞蹈、萨克斯、

小号、小提琴、其他民乐器

下午14:30

钢琴男生、圆号、中音号、长号、

大号、打击乐、中提琴















  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获奖证书原件(音乐考级证书或中学阶段两年以上学生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初试,考场备有钢琴、定音鼓、木琴、小军鼓,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2014年1月 8 日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是否进入复试(也可电话查询),网上缴纳复试费100元后,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方可参加艺术专项复试。

  复试时间及安排:

2014年1月1 2 日(周 日 )

上午8:30

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民乐、话剧、舞蹈

下午13:00

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
竖琴、声乐、钢琴








  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复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复试。

  艺术专项初试、复试内容:

项目

初试(除话剧外均限5分钟内)

复试(除视奏外均限5分钟内)

小提琴、
中提琴

中级程度以上的音阶、琶音、双音三、六、八度音阶各一条,练习曲一首

乐曲(或奏鸣曲一乐章)、
视奏乐谱一首

大提琴

中级程度以上的音阶、琶音各一条,练习曲一首

乐曲(或奏鸣曲一乐章)、
视奏乐谱一首

倍大提琴

拇指把位以上音阶琶音一组、专业考级八级以上或与之程度相当的练习曲一首

乐曲一首(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古典奏鸣曲中慢、快两个乐章)、视奏乐谱一首

管乐(木管、铜管)

中级程度以上的音阶、琶音(连音、吐音),练习曲一首

乐曲、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乐章、视奏乐谱一首

打击乐

小军鼓中级程度以上的练习曲一首

定音鼓、爵士鼓、键盘等打击乐器中自选一至二项、视奏乐谱一首

民乐

含有技术性的乐曲或音阶练习曲一首、拉奏与吹奏乐器请准备五声、七声音阶一条(调性不限)

乐曲一首(不能重复初试乐曲)、视奏乐谱一首

声乐

1.演唱歌曲一首,可带伴奏。(考场只提供钢琴,如要放伴奏带请自带放音设备。)2.一升降以内五线谱视唱,单声部模唱。

1.演唱歌曲二首,其中一首需清唱,另一首可带伴奏。(考场只提供钢琴,如要放伴奏带请自带放音设备。)
2.二声部模唱,考生模唱低声部。

舞蹈

舞蹈作品一个

按评委老师要求进行

话剧表演

话剧小品及朗诵作品各一个
(限6分钟内)

按评委老师要求进行

钢琴等键盘

1.清唱歌曲一首。
2.视奏一首。
3.练习曲一首(钢琴十级水平)。

1.演奏乐曲一首。
2.一升降以内五线谱视唱,单声部模唱。

(所有钢琴等键盘考生,进校后均参加合唱团)



































4.文化课考试

  全体复试考生还需参加艺术特长生文化课测试。文化课测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1月,测试科目为数学、语文。文化课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交费等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上发布的艺术特长生文化课测试通告。

5.认定及公示

  我校对文化课测试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按照分项目艺术专项测试总分排序,由学校艺特生招生工作组审核讨论,决定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若某艺术专项没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则取消该项目本年度招生计划。我校预计于2014年3月发出复试结果通知。

  认定的一级艺术特长生,在签订《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后,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进行公示。二级艺术特长生认定的人数依测试情况另定。

四、 优惠政策

  被认定的艺术特长生在高考志愿中以我校为第一志愿,可根据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原则上均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一级艺术特长生:

  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加10分排序选择专业;

  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但在线下20分以内(高于一本线),我校保证予以录取(须服从专业调剂);

  部分特别优秀的艺术特长生可放宽到当地一本线上择优录取(须服从专业调剂)。

  二级艺术特长生: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加5分排序录取专业。

五、 特别提醒

  1.申请者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所发布的有关通知;

  2.近年来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人数很多,报考过程需耗费一定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外省市考生更要考虑路途辛苦,因此我们友情提醒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慎重选择报考。

六、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七、 相关政策

  1.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2.高考成绩优秀者可获优秀学生奖学金。

八、 其他

  本次艺术特长生选拔工作,在学校艺特生招生工作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学校艺特生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九、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站:http://zs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艺术团电话:021-62932046

  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上海交通大学 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 艺术教育中心

2013年12月3日





上海交通大学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选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4年我校继续进行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篮 球:14~17名(男子:8~10名;女子:6~7名);

  乒乓球:7~9名 (男子:4~5名;女子:3~4名);

  游 泳:5~7名 (男子:2~3名;女子:3~4名);

  田 径:5~7名 (男子:3~4名;女子:2~3名);

  网 球:3~5名 (男子:2~3名;女子1~2名);

  赛 艇:1~2名 (男子)

  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各项目考生体育测试成绩作适当调整,并报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批准。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B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游泳、田径、赛艇项目限一级运动员或以上者报名)。

  三、报名办法

  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zsb.s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网上填报“体育特长生”报名类别所需各项信息,填妥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并请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好意见、盖章,连同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以特快专递(EMS)方式于2013年12月 18 日24时前(以上海接收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报名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材料接收状态。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寄送报名材料。学校将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组织各项目专家组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凡未在网上报名及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均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2.初审结果查询

  初审结果预计于2013年12月25日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通过者需网上缴纳100元专项测试费,并直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测试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员测试。

  3.测试安排

  2014年1月1日至3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举行选拔测试工作。2014年1月1日进行体育专项能力测试。

  游泳、田径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球类及其它项目按(上海市中学生优秀运动员测试办法)执行。

  报名条件中的A类考生可申请参加2014年1月3日文化课测试(报到时另交150元文化课测试费),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4.候选人名单公示

  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资格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

  四、优惠录取政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测试水平、文化课考试成绩、本简章项目计划,确定体育特长生认定名单,并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同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认定的优惠等级为三类:

  第一类:报名条件中的A类考生,考核成绩特别突出,参加文化课测试成绩合格者,经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第二类:考核成绩优异的一级运动员考生(今年对考核成绩特别突出的篮球、乒乓球、网球项目考生,可放宽至二级运动员),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我校予以录取。

  第三类:考生考核成绩优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五、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相关政策

  1.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2.高考成绩优秀者可获优秀学生奖学金。

  七、本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

  1、教育部关于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尚未下发,如有变化我校将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2、凡报考201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九、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咨询电话: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 电话:021-62932034

  咨询时间:每周三、四、五下午14:00至17:00(集中咨询)

  监督部门: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 电话:021-34206217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体 育 系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