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山东科技大学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十九条 退学学费退还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