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黑龙江工商学院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我院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考生可以在学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每年学费12000元/生,艺术类专业每年学费14400元/生(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年学费13000元);住宿费依据不同标准,分别为1200元/年、800元/年。

  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学生就业能力,我校所有专业方向均实行“3+1”人才培养模式。计算机与电子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可自愿选报专业方向,选报定制式培养的需向部分培训企业另外交纳培训费;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企业培养费2200元/年;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G移动通信):企业培养费2200元/年;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企业培养费2200元/年;

  4.电子信息工程(嵌入式):企业培养费2800元/年;

  5.通信工程(3G移动通信技术):企业培养费2800元/年;

  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汽车电子):企业培养费2800元/年。